(1)分包方应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或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非分包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分包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原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执行地方政府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分包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奄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