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电源如何进行负荷分级?
电力负荷应按照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及中断供电在对人身安全、经济损失上所造成的影响程度进行分级,见如下分级,
负荷分级:一级负荷
定义:
(1)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害时。
(2)中断供电将在经济上造成重大报失时。
(3)中断供电将形响重要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
(4)在一级负荷中,当中断供电将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设备损坏或发生中毒、爆炸和火灾等情况的负荷。以及特别,要场所的不允许中断供电的负简,应视为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
供电措施:
(1)一级负荷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当一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2)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供电,应符合下列要求:
1)除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外,尚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他负荷接人应急供电系统。
2)设备的供电电源的切换时间应满足设备允许中断供电的耍求
负荷分级:二级负荷
定义:
(1)中断供电将在经济上造成较大损失时。
(2)中断供电将影响较重要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
供电措施:
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宜由两回线路供电.在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二级负荷可由一回6kV及以上专用的架空线路供电
三级负荷
不属于一级和二级负荷者应为三级负荷,无特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