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防火 关系你我
观水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春节将至,天干物燥,杂草丛生,我镇进入森林火险高发阶段。群众扫墓祭祖、燃放鞭炮以及焚烧地堰行为增多,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和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广大干部群众要进一步增强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做到家火不上山、林边不用火,春节期间采取文明祭祀形式,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1、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火种,杜绝烧荒、烧地堰等行为;
2、祭祖扫墓时不焚烧香烛、纸钱,不燃放烟花、鞭炮;
3、进入林区不带火种,更不能吸烟;
4、做好回乡祭祖人员防火宣传,自觉抵制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5、对于痴、呆、傻、聋哑及精神病患者,监护人要做好监护工作,防止他(她)玩火引发森林火灾,家长要教育未成年子女不在林区进行篝火、烧烤、野炊等活动。
请您明白:森林火灾不仅会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更会给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违反野外用火规定,将依法受到行政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发生森林火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要事情说三遍:
观水镇森林防火指挥部24小时值班电话-456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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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近几年几期典型案例汇总如下:
“3.14”森林火灾,起火原因为杜某焚烧地堰,杜某以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九个月。
“4.1”森林火灾,起火原因为林区石子厂王某、刘某违章作业,王某、刘某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失火罪,各判处有期徒刑5年。
“4.5”森林火灾,起火原因为刘某燃放鞭炮,刘某以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4.7”森林火灾,起火原因为程某上坟烧纸,程某以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观水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恭祝全镇广大干部群众新春快乐,阖家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