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易燃易爆物品存放量不准多于3天的使用量.
(2)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设专人看管,严格收发、回仓登记手续。
(3)易燃易爆物品使用时应做好防火措施。
(4)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露天存放。
(5)易燃易爆物品仓照明必须使用设有防火、防爆装置的电气设备。
(6)使用液化石油气作焊、割作业,必须经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批准。
(7)严禁携带火种、手机、对讲机及非防爆装置的照明灯具进入易然易爆物品仓。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1)施工现场一切电气安装必须根据GB50194-199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和建设部JGJ46-2005《施
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2)施工现场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由有上岗操作证的电工进行安装管理,认真做好班前班后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并做好每日检查登记。
(3)电线残旧要及时更换,电气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
(4)不准使用铜丝及其他不合规范的金属丝作照明电路保险丝。
(5)照明必须做到一灯一制一保险.
(6)加强对碘钨灯、卤化物灯的使用管理。
(7)室内、外电线架设应有瓷管或瓷瓶与其他物体隔离,室内电线不得直接敷设在金属物、可燃物上,要套防火绝缘线管。